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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RD – ESRS重大性判斷 – Ep 3

IRO的意義

影響(impact)、風險(risk)和機會(opportunity),三者通稱IRO,是CSRD/ESRS獨創的概念,用以決定DMA。

針對Impact,CSRD/ESRS建議更近一步探究是正面或是負面影響 (negative/positive impact),是既存或潛在影響(actual/potential impact)。定性後,如為負面潛在影響,則建議以scale, scope, irremediability及likelihood進行影響程度判斷。如為正面既存影響,則判斷scale, scope。以此類推,針對各種性質的IRO,有各種排列組合。若對理論有興趣,可查閱EFRAS就DMA出版的應用指南。

實際上,判斷影響/風險/機會的重大性,化繁為簡的兩個重點是consequence和likelihood,亦即引發影響/風險/機會的事件,如發生所造成的程度為何(consequence),和該事件發生的機率(likelihood)。說穿了,就是傳統風險管理評估的那套,只是CSRD/ESRS用IRO來包裝,創造了自己的系統。

 

IRO的功能

DMA其實是一個十分主觀的評量方法,舉凡實務上常見的面談或問卷,其中有效客觀的指標不多,大多仰賴主題專家或答題者的主觀判斷。我認為IRO的設計,是想要提供更多的客觀要件,讓答題者在相同脈絡框架下,做出判斷。

舉例:

情境一:

直接訪問路人:今天天氣如何?

路人:今天天氣不錯啊,有太陽。

 

情境二:

訪問路人,今天天氣如何?今天有出太陽,不過氣溫是15度,你認為溫度15度的天氣是好天氣嗎?

路人:15度很冷,所以即便有出太陽,我認為今天不是好天氣。

 

情境二比情境一多了客觀要件(氣溫),提供更多脈絡去回應天氣好不好這個主題。

當然,現實上也有可能情境二的路人回答,我認為有出太陽的15度是完美的天氣!畢竟這裡幾乎都是10度以下呢。

這就不僅涉及到脈絡的定義,也關乎回答者的經驗,也就是利害關係人本身的主觀經驗。這也是為什麼利害關係人非常重要,詳參ep2。

 

IRO和DMA互為因果

如果說DMA是一棵樹,IRO則是樹根,決定了樹的基礎;利害關係人則如同土壤,決定了樹的養分。兩者相輔相成,決定花期、結果,定義了DMA這棵樹的最終姿態。

ESG Team如果是園丁的話,最終期待的是得到整片欣欣向榮的森林吧,而獲得森林的規劃圖,即為永續策略。DMA於是決定了報告書的範圍,上與永續策略相通,下與永續數據相應,是永續報告書中最重要的篇章。